賣樓 指南

台灣賣樓8個步驟:流程、時間與費用

由放盤到交樓的完整流程:八個步驟、所需文件、地產代理佣金、稅費,以及為何簽約至交樓一般需30至45日。

更新 7 分鐘閱讀根據台灣官網中文指南改寫

在台灣賣樓,難處很少是物業賣不出去,而是不知道下一步是甚麼。先看全景。整個出售流程是:委託地產代理(或自行出售)→ 簽署委託書 → 看樓及出價 → 簽署買賣合約 → 用印 → 完稅 → 過戶 → 交樓。由簽訂買賣合約至交樓一般需30–45日;全現金買家可縮短至20–30日。賣方一般支付最多4%的佣金,買賣雙方合計上限為6%。以上為2026年8月的一般市場數字。買方流程請參閱台灣買樓流程

放盤之前:先處理好三件事

找出所有權狀正本。 辦理過戶登記時必須提交。如已遺失,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補發,但需要約30日的公告期,請及早辦理。

向銀行申請貸款餘額證明。 您毋須先清還按揭,只要確認售價足以償還餘額;過戶時,買方款項會透過履約保證帳戶(由第三方保管所有款項直至過戶完成的帳戶)清還貸款。

分清底價與開價。 底價是您可接受的最低價;由底價至開價之間的差距,就是您的議價空間。

不要因為某家代理報價最高就簽約;「報高價搶盤」是業內最老套的手法。請在實價登錄(台灣公開的成交價資料庫)查閱同一社區過去一年的成交紀錄。詳見如何為物業定價

富盛觀點: 開價 = 市價 + 3–5%議價空間。開價高於市價超過10%的物業,看樓人數約減少一半,大多數放盤半年後減價,最終成交價反而低於一開始就按市價放盤。

文件與印鑑證明

放盤時只需權狀影印本。正本及印鑑證明只在簽約及用印時才需要。

文件 在哪裡取得 何時使用
所有權狀正本 自行保管;遺失可向地政事務所申請補發 用印、過戶
身分證及第二身分證明文件 本人持有 簽約時核對身分
印鑑及印鑑證明 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,須親自辦理,每份NT$20 用印;須隨過戶登記一併提交
貸款餘額證明 貸款銀行 簽約前,用以估算實收金額
房屋稅及地價稅單 稅務局或當年度稅單 完稅及按比例分攤

印鑑證明由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發出:須親自攜帶身分證及登記印鑑辦理,每份NT$20,約需15–30分鐘。在台中市內任何一間戶政事務所均可辦理,但不能跨縣市,首次登記印鑑須親自辦理。用途請填寫「不動產登記」。地政事務所只接受一年內發出的證明,因此請在簽訂買賣合約後、用印前申請。身在海外的業主須透過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授權書,所需時間較長。詳見出售所需文件

外籍及港澳人士須知: 印鑑證明以戶籍為基礎,而大部分外籍業主沒有戶籍。身處台灣境外的業主,須透過中華民國駐外館處驗證授權書及簽名式樣。簽約前,請讓我們的地政士(代書,負責辦理過戶的持牌專業人士)為您列出所需文件。

專任約還是一般約

專任約在委託期內給予一家代理獨家出售權;一般約則容許您同時委託多家。分別在於一項條款:「委託期內業主不得自行出售或委託第三方」。

專任約 一般約
代理數目 一家 同時多家
自行出售 不容許(違約,須付違約金) 容許
代理投入程度 高:廣告、專屬推廣、優先帶看 審慎;誰成交誰收佣的競賽
適合 希望交託處理並重視成交質素的業主 不急於出售、想自己試試的業主

一般約下您可以自行出售,但如果買家是由代理介紹,而您繞過代理成交,仍可能須支付佣金。簽署任何委託書前,請善用消費者保護法規定至少3日的審閱期,對照內政部的委託銷售契約範本,並把底價及委託期以書面列明。詳見專任約與一般約

富盛觀點: 兩種委託本身並無優劣之分,問題在於這家代理是否值得您給予專任。我們會先展示估價及定價邏輯,然後才討論委託方式。

8個步驟

首三個步驟由市場決定,由兩星期至數個月不等。後五個步驟約需30–45日。

  1. 放盤估價。 對照實價登錄並實地查看物業,訂定價格範圍及策略。
  2. 簽署委託書。 專任或一般、3日審閱期、底價、委託期及佣金以書面列明。
  3. 看樓及出價。 買家支付斡旋金(隨出價支付的訂金)或簽署要約書;雙方同意後約定簽約日期。
  4. 簽署買賣合約。 地政士出席,開立履約保證帳戶,買方存入簽約款(約為樓價的10%)。
  5. 用印。 交換印章及文件,賣方附上印鑑證明,並申報稅項。
  6. 完稅。 賣方繳納土地增值稅,買方繳納契稅,買方按揭完成對保。
  7. 過戶。 地政事務所登記新業主;買方款項透過履約保證清還您的按揭。
  8. 交樓。 點交屋況、結清水電費,履約保證把餘款撥給您。
階段 時間 賣方工作
簽約 → 用印 7–14日 印鑑證明、權狀及文件
用印 → 完稅 14–30日 繳納土地增值稅
完稅 → 過戶及交樓 7–15日 塗銷按揭,約定交樓日期

如買方銀行撥款緩慢,全程可延長至2–3個月,因此請在合約中寫明各階段期限。全程堅持使用履約保證:費用約為樓價的0.06%,由雙方分擔,過戶完成後餘款即有保障。詳見履約保證說明。繼承物業須先完成繼承登記及繳清遺產稅,詳見出售繼承物業。有租客的物業須在簽約前處理好交吉事宜。

費用:先知道實收金額

以NT$10,000,000出售,存入您帳戶的並不是NT$10,000,000。

費用 比率 備註
地產代理佣金 賣方一般最多4%(雙方合計上限6%) 成交後才支付;詳見地產代理佣金
土地增值稅 一般20–40%累進;自用住宅稅率10% 簽約前先確認是否符合資格
房地合一稅 按持有期間15–45% 2年以內45%、2–5年35%、5–10年20%、超過10年15%;新台幣400萬元自住免稅額
地政士費用 數千新台幣 塗銷按揭;過戶費一般由買方支付
履約保證費 0.06%,雙方分擔 以NT$15,000,000計,每方支付NT$4,500

稅項是最大的變數:持有期間差一級,稅率可以倍增。請透過聯絡頁面提供數字,我們會為您計算;計算公式請參閱賣樓稅費與實收金額房地合一稅。如果賣樓是為了再買樓,實收金額便是您下一個物業的首期,您亦可能符合重購退稅資格。

富盛觀點: 「你們收幾%佣金?」是問錯了問題。應該問「扣稅後我實際可收多少?」。佣金相差0.5%是數萬元;稅務出錯是數十萬元。如果代理在簽約前無法給您實收金額估算,請換一家代理。

常見問題

一般約下可以自行出售嗎?

可以,亦可以委託其他代理。只有專任約禁止自行出售,但由代理介紹的買家仍可能觸發佣金。

要多久才賣得出?

視乎定價。在台中,定價接近實價登錄的物業一般在1–3個月內售出。

過戶需要多久?

由簽訂買賣合約至交樓約30–45日。現金買家可縮短至20–30日;按揭延誤則可延長至2–3個月。

不經地產代理可以賣樓嗎?

可以,但議價、合約及收款安全都要由您自己負責。最少應聘請地政士並使用履約保證。

必須先清還按揭嗎?

不必。過戶時買方款項會透過履約保證清還。只需取得餘額證明,確認售價足以償還即可。

結語

八個步驟之中,只有兩步需要您作決定:價格及委託方式。其餘應由地產代理及地政士跟進。富盛地產內部有三位持牌地政士,每宗出售都使用履約保證。放盤前,歡迎聯絡我們取得估價及實收金額估算。

資料來源:改寫自 「賣房流程8步全攻略!時間文件費用一次懂」 (fshouse.com.tw),規則與數字以原文為準;個案請向持牌地政士確認。

先與我們談談。

睇樓之前,先用十五分鐘電話或 LINE 了解您的身分、居留狀況與預算可以怎樣配合,我們再為您配對合適的物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