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物業應該自己出租,還是交給代管計劃?」我們的答案是:如不想花時間管理,又願意接受政府配對的租客,參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通常是稅負最低的選擇。如想自行管理,而租客剛好獲批租金補貼,閣下會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,節省的稅款相差無幾。只有不參加任何計劃的一般出租,是三者之中稅負最重的。
本文從所得稅、房屋稅及地價稅三方面比較三種方式。完整稅務計算見業主稅負比較;申報代號見申報租金收入。
三個重點
-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:所得稅必要費用率60%,為三者最高。
- 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:房屋稅1.2%,其他非自住住宅最高達4.8%。
- 公益出租人及社會住宅:地價稅2‰,一般用地稅率由10‰起。
以上依據《住宅法》第22、23條(住宅法第 22、23 條)及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,更新於2026年7月。
一句話說明三種方式
- 一般出租。 自行物色租客、簽約及收租,不參加任何計劃,亦無免稅額。
- 公益出租人。 把物業租予申請並獲批政府租金補貼的租客,地方政府隨即認定閣下為公益出租人。物業仍由閣下自行管理。
-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。 把物業交予政府委託的業者,由業者租予政府配對的家庭並負責管理。
如何選擇
- 不想管理,又能接受政府配對的租客:選擇社會住宅包租代管。稅負最低,另有修繕補助。
- 想自行管理,而租客申請並獲批補貼:閣下自動成為公益出租人。稅負接近社會住宅計劃,只是所得稅必要費用率較低(43%對60%)。
- 不參加任何計劃,亦不申報實際收入:閣下仍屬一般業主,稅負最重,並有漏報收入被查核的風險。
富盛觀點: 我們遇過業主害怕「參加政府計劃會被查稅」而堅持一般出租,結果每年多繳的房屋稅及地價稅,遠超過被查核風險的代價。依法參加包租代管或成為公益出租人,並不會令過往未申報的收入曝光;按規定,這些租約不會用於追查以往年度。這是把租金收入納入正軌的機會。
外籍及港澳人士須知: 這些計劃所比照的1.2%房屋稅及2‰地價稅屬自住稅率,一般要求業主或家人設有戶籍。公益出租人身分源於租客獲批補貼或向市政府申請。如閣下是外籍業主,請勿假設可享較低稅率;選擇出租方式前,請先透過聯絡頁面向我們查詢。
所得稅:免稅額及必要費用率
| 方式 | 每個物業每月免稅額 | 餘額的必要費用率 |
|---|---|---|
| 一般出租 | 無 | 43%(標準扣除,或列舉實際成本) |
| 公益出租人 | 新台幣15,000元 | 43% |
|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| 新台幣15,000元 | 60%(只有40%計入租賃所得) |
例子:月租新台幣20,000元的物業,全年應稅租賃所得在一般出租下約為新台幣137,000元,公益出租人約為新台幣26,000元,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則只有約新台幣24,000元。所得稅的差額由數千元至超過新台幣10,000元不等。
以上依據《所得稅法》及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。
富盛觀點: 社會住宅計劃以外的民間包租代管業者,只享有《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》的待遇:每個物業每月新台幣6,000元免稅,新台幣6,001元至20,000元部分扣除53%必要費用,超過新台幣20,000元則採標準扣除。這與社會住宅的數字並不相同。簽約前請確認業者屬政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劃。
房屋稅
| 方式 | 房屋稅稅率 |
|---|---|
| 一般出租(非自住住宅) | 按全國持有戶數分級,由1.5%至4.8% |
| 公益出租人 | 比照自住,1.2% |
|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| 比照自住,1.2% |
富盛觀點: 房屋稅2.0(俗稱「囤房稅2.0」)改為全國歸戶計算,多屋業主一般出租的稅率因而大幅上升。如實申報租金收入,並成為公益出租人或參加社會住宅包租代管,房屋稅便可直接回落至1.2%的自住水平。
地價稅
| 方式 | 地價稅稅率 |
|---|---|
| 一般出租(非自用土地) | 一般用地稅率,由10‰至55‰ |
| 公益出租人 | 自用住宅用地稅率,2‰ |
|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 | 減徵80%,相當於2‰自用稅率 |
以上依據《住宅法》及台中市住宅發展工程處的指引。
富盛觀點: 三種稅之中,地價稅的差距往往最驚人。持有多幅土地的業主,差額可達五位數甚至更多。請透過聯絡頁面提供數字,我們會為您計算。
各計劃需要放棄甚麼
成為公益出租人,閣下在控制權上毫無損失:仍可自選租客、自訂租金,身分隨租客獲批補貼而來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的代價,則是租客由政府配對、租金通常低於市價,且物業由業者管理。短期內計劃出售的業主,亦應檢查非自用分類對土地增值稅及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的影響,見自住免稅額及重購退稅。
常見問題
三者之中哪種稅最少?
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通常最低(所得稅必要費用率60%、房屋稅1.2%、地價稅減徵80%)。公益出租人次之(必要費用率43%,房屋稅及地價稅稅率相同)。一般出租最高。
被動成為公益出租人與主動參加社會住宅,稅負差多少?
房屋稅及地價稅相同(1.2%及2‰)。分別在於所得稅必要費用率:公益出租人43%,社會住宅60%。租金越高,差距越大。
民間包租代管業者與社會住宅計劃是否一樣?
不一樣。民間代管只享每個物業每月新台幣6,000元免稅額,房屋稅及地價稅優惠視乎各市自治條例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則享新台幣15,000元免稅額、房屋稅1.2%及地價稅減徵80%。
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有何缺點?
主要限制是租客由政府配對,租金通常低於市價。短期內計劃出售的業主,亦應留意非自用分類對土地增值稅及房地合一稅重購退稅的影響。
參加計劃會否令我被追補從未申報的租金稅款?
不會。按規定,這些計劃下的租約只用於稅務優惠,不能作為查核業主過往租金收入的依據。
結語
沒有單一最佳方式,只有最切合閣下管理需要及物業規劃的方式。但如實申報加上計劃免稅額,幾乎一定勝過不申報的一般出租。歡迎透過聯絡頁面告訴我們閣下的物業情況,我們可協助選出合適的方式。資格詳情見公益出租人指南。
